【時事評論】死了幾個孩子之後...
- 年 份2015.06.18
- 連 結
- 詳 細 內 容2014年11月20日「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生效,政府信誓旦旦的表示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為方針,促進兒少權利,守護兒少健康成長的承諾言猶在耳,然而5/29台北市國小隨機殺童案、6/3屏東校園衝突造成一人死亡、6/10花蓮三歲女童遭親人虐待致死,兩周之內三條寶貴的生命殞落,這些悲劇正嚴厲面質我們,為什麼還是有孩子提早離開人世?為什麼我們無法許諾每個孩子「健康快樂地長大」?
內政部戶政司的統計資料顯示,近10年的兒少死亡人數雖因整體出生人數下降而減少,每年仍有近2000個孩子無法迎接20歲的成年禮,除了幾個聳動的新聞報導,其他的孩子就這樣靜靜地消失在世界上。衛福部統計處每年雖公布「國人死因統計」, 背景資料不明確下無從得知未經醫事機構開立死亡證明者是否列入統計,數據恐有缺漏,年齡分界也與兒少權法所定之「兒少」不符。再者,兒少死亡的原因有多重可能,如同近日在監察院的調查之下才揭露的少輔院不當管教事件,這些死亡數字一開始僅被歸類在「意外」或「疾病」,倘若未細究原因,無法得到兒少死因真實樣貌。當我們連18歲以下兒少死因數據都無法掌握,枉論進一步分析與擬定預防策略,降低兒童死亡的發生和遵守兒童權利公約之宗旨幾乎成了天方夜譚!
先進國家如美國、英國和澳洲,都有國家層級的「兒童死亡檢視」(Child Death/Fatality Review)。這些國家的共同概念即是認為「任何一個兒童的死亡就是社會共同的責任,需要多專業的參與,全面且廣泛地透過檢視個案資訊,掌握風險因子,預防下一個死亡事件的發生」。
換言之,因為重視兒童基本的生存權益,任何兒童死亡的悲劇發生後,政府應該更積極地透過跨部會的合作,了解兒童死亡的原因,可能不只是兒童本身或主要照顧者發生了問題,兒童生活的社區和社群也都可能產生安全漏洞。預防下一個悲劇的發生,唯有認真地檢討當下事件的發生原因。誠如美國國家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根據長期追蹤的兒童死因統計發現,非裔小孩意外溺斃的機率是白人小孩的五倍,分析認為貧窮導致非裔小孩無法學習游泳,許多地方政府因此開始透過學校教育增強兒童游泳的能力。
台灣目前類似的機制僅有各縣市政府依據衛福部「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組計畫」所籌組的回應機制,然而,「重大」的定義不明確,有些縣市認定只要涉及重傷害或死亡便是「重大」,有些縣市被動地等到「上新聞」才召開會議,而這些會議往往流於形式的檢討或究責,常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窘境,更缺乏進一步的跨部會預防策略。
一個高度重視兒童人權的國家,願意從兒童死亡事件中記取教訓,家扶基金會呼籲政府,要避免下一個兒童死亡悲劇的發生,不該是以嚴厲的殺戮祭悼亡魂,應儘速成立跨部會的「兒童死亡檢視制度」,詳細分析每年消失的近兩千條年輕生命,落實維護兒少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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